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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施工設備采購管理辦法和流程——業務流程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17-08-2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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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六部分 采購部部部分
三、水木知行施工設備采購管理辦法和流程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合理采購施工設備,保障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設備管理部、經營管理部、采購部、財務部、項目部、主管副總、總經理在施工設備采購工作中分別承擔相應責任,須及時處理流程中所負責的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工程是指公司承擔的公路工程施工、橋梁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或它們所組合的工程施工項目。
第四條 對公司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設備的采購均應實行本辦法。
第五條 在完成公司施工設備調配任務,并符合公司采購權限的前提下,項目部有采購或租賃中小型設備的自主權。
第二章 業務流程
第六條 制訂設備采購計劃:
1.項目部根據標后預算以及工程實際需要,編制設備需求計劃,報到經營管理部。
2.經營管理部統籌考慮提出設備需求建議,提交到設備管理部。
3.設備管理部據此建議制訂設備調配計劃。
4.如果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擁有的設備能夠滿足設備調配計劃的需求,則按調配辦法執行。
第七條 審批與采購
1.如果設備管理部擁有的設備不能滿足設備調配計劃的需求,則可申請從外部租賃(按租賃辦法執行)或者采購,將采購申請報主管副總審核;審核通過后,主管副總組織專題會議研究審批申請。
2.采購申請獲審批后,設備管理部按審批確定采購計劃,交給采購部詢價或組織采購招標。
3.采購部依據詢價或招標結果提出資金需求申請,報總經理審核;審核通過后,總經理組織專題會議研究審批資金需求申請。
4.采購部將批文提交給財務部,由財務部提供資金給采購部,進行設備的采購。
5.采購來的設備由采購部和設備管理部共同驗收后交給設備管理部統一管理。
第八條 簽訂協議,提供設備:
1.設備管理部得到設備以后,將設備擁有情況提供給經營管理部。
2.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設備管理部將設備提供給項目部時,應簽訂設備使用內部服務協議,設備管理部按協議提供設備。
3.協議簽訂后,設備管理部應將有關情況提供給經營管理部。
4.設備到位后,項目部須將設備到位情況報給經營管理部。
5.工程完工后,項目部負責將設備交回設備管理部。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研發成果,版權歸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復制、轉載使用請注明來自水木知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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